张光荣介绍严禁销售各类食品一览
2009-10-03 16:39:05
张光荣介绍,我省还将28类食品列入禁止经营范围。这些食品包括: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他制品;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许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经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经过安全性评估。